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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作是一种愉快

池莉

写作对于我,似乎挺简单,我和我的作品之间有一种自然的联系。我从小就喜欢写,喜欢文字,像小孩作游戏一样玩儿文字,其他的方面我似乎都不行;数学不行,逻辑思维不行,还经常犯一些低智商的错误。但唯独文字,醉心于它,希望把它用得炉火纯青,希望用它展示出生活中隐蔽的那些部分,这些部分在我们的生活中潜伏着,大家却不便说明,实际上就是我们生活的另外一面。每个人都可能会有另外的一种生活,就像是阳光下有我们的阴影一样——这种感觉有时候非常地美妙,非常地扣人心弦。用文字表达这种感觉,让人们读起来很有意趣,我想这就是我的目标。

我是外省作家,这个地理位置让我对很多热闹的事儿可以抱着很逍遥的态度。这是一种心态,一种比较适合从事文字写作和研究的状态。这种心态并不妨碍我对现实生活的观察和体验,甚至有时候我觉得有距离才更清晰。小说的文字是一定要美的,因为它是艺术品,因为艺术品的属性就是要美、要好看。如果你能牵引着读者一口气读下去,如果你能让他觉得内心深处有些什么东西在涌动,这就是一种美感。作品要有美感,但作品的美感和花的美不一样,和雕塑的美也不同,它不是靠视觉直观的。你的小说的好看不在于词藻的华丽、语言的惊人,而在于它的字里行间,它的文路里隐藏着的有质感的某种东西。读者读后,心动了,或者勾起了读者的感慨和经验,那么你就成功了,你的作品就具备了一种美感。

一个作家,一方面是文字功夫,另一方面就是生活功夫了。生活并不是看起来的那样简单,你要留心视线之内的一切。多少年来,我养成了过目不忘的习惯,倒不是因为我记忆力好,而是因为但凡我看见的,只要对方给我一种新鲜感,或者因为其中的哪一点触动了我,我就不会忘记。比如写康伟业这种人,我没做过生意,又少跟生意人来往,但我经常会在饭店或其他什么场合里看他们一眼,听上那么一耳朵,就那么一瞬间,他们的形象全在我心里了。我思考,思考现阶段以及以前、以后在他身上应该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事情。深圳有一个老板,在播放《来来往往》最火爆的时候来到武汉,一定要见我。他对我说,他做了二十年生意,自己都不知道他是谁了,看过《来来往往》后他一夜没睡着,他说:“那就是我,太像了,这促使我去想今后该怎么办。”我觉得他的感觉和我的预期是一致的,我希望我的作品有这样的“抓觉感”。应该说,一个作者和外界的任何接触都是有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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